標題
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修正令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胡乃文
日期起迄
2022-06-22 00:00
~
2023-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22 04:50:46
訊息內容
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案,請各校依最新修正規定開設校內本土語文課程。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72753B號函辦理。
二、
檢附修正對照表暨修正規定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發布令.pdf
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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