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修正令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胡乃文
日期起迄 2022-06-22 00:00~2023-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22 04:50:46
訊息內容
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案,請各校依最新修正規定開設校內本土語文課程。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72753B號函辦理。
二、 檢附修正對照表暨修正規定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