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支(兼)領之月退休金(俸)因111年7月1日定期退撫(除)給與調整,致超過新臺幣2萬5,000元者,請專案列冊繼續發給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徐世坤
日期起迄 2022-06-27 00:00~2032-07-04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27 11:08:43
訊息內容
臺東縣政府 函

 

  地址:950臺東市中山路二七六號
承辦人:科員 許純瑜
電話:089-326141分機529
傳真:089-352118
電子信箱:k3033@taitung.gov.tw

 

受文者:臺東縣立新生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11012260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1110122607_ATTACH1.pdf)

 

主旨: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11年6月8日院授人給字第11140008603號函辦理。
二、 為避免部分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因111年7月1日定期退撫(除)給與調整,致月退休金超過旨揭基準數額無法繼續支領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爰准予專案列冊繼續發給,以符政府「照顧弱勢」之意旨。至行政院107年6月15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438463號函准予專案列冊繼續發給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者,亦予維持。
三、 檢送行政院原函影本1份。

 

正本: 臺東縣各鄉鎮市公所、臺東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臺東縣政府所屬各機關、臺東縣各衛生所、臺東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主計處、本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退撫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