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1年度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胡乃文
日期起迄 2022-11-18 00:00~2023-03-31 23:50 更新時間: 2022-11-18 13:25:06
訊息內容
主旨: 轉知111年度「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2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61829A號令訂定發布「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勵要點」、111年11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46917號函辦理。
二、 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教育部於111年起辦理旨揭計畫,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 獎勵對象: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
(二) 推薦、報名方式及時程:
1、 推薦、報名方式:由推薦單位(縣府、各學校)主動舉薦,或由有意願之被推薦者向推薦單位(縣府、各學校)申請。
2、 推薦、報名時程:
(1) 各校自行推薦、或受理被推薦團體或個人之申請,請於112年3月31日前(以本府收文日期為準)依實施計畫內說明完成資料準備及彙整,將核章正本以公文函送本府統一辦理初審,逾期不予受理。
(2) 各項資料如有錯誤、缺漏,經承辦人通知起3日內(含通知當日)須完成修正補件,未於期限內完成者逕取消申請,不另行通知。
(3) 各項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或掃描留存,送府審查資料正本不予退還。
(4) 初審通過名單將於112年4月14日前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並由本府將相關資料轉送至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進行決選。
(三) 評選方式:獎勵對象之選拔,分為初選及決選二階段辦理;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書面審查(初審),並由本部組成委員會辦理決選審查事宜,決選名額以10名為原則,並得視當年度推薦數增減。
(四) 獎勵內容:獎勵名額個人組10名、團體組10名,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幀,並由本部公開表揚,獲獎名單公布於CIRN本土教育資源網。
三、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 唐先生,聯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72,電子信箱saber10324@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