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2日(星期四)。
2.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
3.有意報名同學,請繳驗以下資料:
(1)報名表(正本)(附件1)。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3)學歷證件: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
(4)參賽成績證明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5)家長同意書(附件2)。
(6)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3)。
(7)報考切結書(附件4)。
(8)需自備2吋大頭照兩張。
(9)其他:……(學校需檢閱之資料)
4.甄選時間:112年2月3日(星期五)上午9時。
5.參加運動測驗時,應著運動服裝。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等不適劇烈運動者,不宜參加體育班甄選。
6.放榜日期:112年2月3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
7.成績複查:自放榜日起2天內(112年2月6日至2月7日)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8.報到日期:自放榜日起至112年2月8日(星期三)
9.經錄取且已完成報到者,如欲放棄錄取資格,應於112年2月9日(星期四)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件7),由考生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未完成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再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後項考試錄取資格。
10.為避免學生重複報考,已錄取,禁止報名參加其他學校考試。
11. 就讀體育班學生,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9條規定,學生因故不適宜繼續在原班就讀或就讀之體育班經依第23條規定減少發展之運動種類、減班或停辦時,學校應積極輔導其轉班或轉校。必要時,得由各該主管機關轉介至其他學校。
12. 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如附件5)並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
13. 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告知事項(如附件6),請考生詳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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