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新生國小辦理「臺東縣113年度C級田徑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選修研習),請鼓勵教師及未具體育專長之體育課授課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體育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4-01-19 00:00~2024-01-26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19 10:29:37 |
訊息內容 |
主旨: |
檢送本府委請新生國小辦理「臺東縣113年度C級田徑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選修研習),請鼓勵教師及未具體育專長之體育課授課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府113年1月9日府教體字第1130007911號函辦理。 |
二、 |
講習日期:113年4月12日(星期五)至113年4月14日(星期日 ),共3日。 |
三、 |
講習地點:臺東縣立體育館視聽室(臺東市桂林北路52巷124號)。 |
(一) |
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4點)止,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或傳真方式報名,不受理電話報名,以傳真方式報名者仍應將正本按時送達承辦單位。 |
(二) |
郵寄地址︰957臺東縣臺東市更生路474巷45號,臺東縣臺 東市新生國民小學-楊立愷組長收,聯絡電話︰089-219219#302,傳真089-348874。 |
(三) |
手續︰填寫申請表、並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吋大頭照片1張、照片電子檔(檔名:編號_姓名_身分證字號)、1張良民證(1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前條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需至各縣市警察局外事科申請),報到時繳交認證費新臺幣600元正。 |
(五) |
凡經錄取參加檢定學員,提供3日午餐費、講義、田徑規則、執法要領及研習證書,其餘食宿旅費自理。 |
(六) |
參加本研習學員於研習結束後需參加本府辦理之田徑賽事 實習1次,待實習合格後始能發給裁判證書。 |
(七) |
另取得裁判證書後,3年內需擔任本府辦理之田徑賽事裁 判6場次,未於期限內完成執法義務者,本府將行文中華 民國田徑協會註銷其裁判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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