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
客家委員會來函 (376540000A_1130051081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同仁參加 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 認證之請假及補休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2月15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141號函辦 理。 |
二、 |
為鼓勵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同仁踴躍報名參與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均在周末舉行),就事先向機關申請獲准者,同意核給公假參與考試並給與補休時數4小時;如參加本縣未設考區之測驗,得由各機關覈實准予往返路程公假,惟本 案參加人員因係個人意願參加,非由機關指派,爰不得核予公假路程補休。 |
三、 |
另請參加人員依實際參加日期及時間於差勤系統填報,經 單位主管覈實審核並核准後,依規定檢具到考相關證明文件作為依據,始得依規定辦理補休。 |
11303函參加 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 認證之請假及補休一案.pdf
11303客函參加 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 認證之請假及補休一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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