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
如說明四 (376540000A_1130289219_ATTACH1.pdf、376540000A_1130289219_ATTACH2.pdf、376540000A_1130289219_ATTACH3.pdf、376540000A_1130289219_ATTACH4.pdf、376540000A_1130289219_ATTACH5.pdf) |
主旨: |
本府授權本縣所屬二級機關及學校自行核發約聘(僱)人員(含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聘《僱》用職務代理人)之聘(僱)用通知書,並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作業流程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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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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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行政效能、縮短用人作業時間及簡化進用流程,授 權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及學校(下稱用人機關學校),自行核發計畫型約聘(僱)人員及職務代理人之聘(僱)用通知書,並副知本府及本縣審計室。 |
三、 |
114年1月1日起進用之人員,請依相關授權事項及進用程序辦理如下: |
(一) |
授權機關: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及學校(不含衛生所)。 |
1、 |
簽約作業:由用人機關學校通知錄取人員完成簽約作業及收繳相關表件。 |
2、 |
製作聘(僱)用通知書:由用人機關學校自行核發計畫型約聘僱人員及職務代理人之聘(僱)用通知書,並副知本府及本縣審計室。 |
3、 |
通知到職:完成製作通知書後,辦理人員到職相關作業。 |
四、 |
檢附本縣所屬二級機關及學校遴用計畫型約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作業流程及相關表件範例各1份。 |
11312函授權學校自行核發約聘僱含職務代理人之聘僱用通知書.pdf
11312授權前約聘僱職務代理人進用標準作業流程.pdf
11312授權後約聘僱職務代理人進用標準作業流程.pdf
114起自發約僱人員僱用通知書.pdf
114聘用人員聘(僱)用通知書(計畫型約聘僱人員範例).pdf
114聘(僱)用人員聘(僱)用通知書(請假或育嬰留停職代範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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