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招生對象:(需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之教師)。 |
1、 |
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公立或私立及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具有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者。 |
2、 |
符合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證明或CEF B1級以上閩南語能力證明者。 |
3、 |
近5年內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級學校可併計)從事閩南語文教學累計滿6學期之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老師,且仍現職。 |
2、 |
學分費及雜費:每學分新台幣3,000元整,學雜費每學期新台幣3,000元整。 |
3、 |
依「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第16點規定略以,配合國家語言政策,自111年9月1日起,實際就讀該班且修習科目成績達70分以上者,依修習學分數,得向教育部申請獎助金,每學分最高補助2,000元。由該校於每學期結束後2個月內統一造冊請領,再轉予學員。 |
(三) |
報名方式:請符合資格之教師備妥報名文件,於111年10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校進修推廣部(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文件寄出後,請填寫網路報名表單:https://reurl.cc/oQnbWD,填寫線上報名資料,俾利辦理開班作業(如僅線上報名,未繳交報名文件,視同未繳件不予審查)。 |
(四) |
錄取方式:該班以書面資料審查學員,並另行公告。 |
(五) |
預計上課時間:112年2月4日(六)至114年2月28日(五),學期間之星期六、日,暑假之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或下午6時。 |
(六) |
上課地點:於該校民生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或英才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教室辦理。 |
(七) |
詳情請至該校進修推廣部最新消息下載招生簡章(網址:https://dce.ntcu.edu.tw/),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李先生,電話:(04)2218-8095、電子郵件:gogoheroo0129@mail.ntc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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