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臺東縣108學年度「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子計畫三:108學年度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運作計畫」辦理。 |
二、 |
補助對象:本縣國民中小學108學年度現職任教英語課程教師(含正式及三個月以上代理教師)。 |
三、 |
申請條件:依據97.9.10 臺中(二)字第 0970178322 號函「教育部公告英語能力檢定對照表」(詳附件一),報名參加前述對照表中所列各項英語能力測驗,其成績與前述對照表中 CEF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對照,凡通過相當於CEF 架構B2級(含)以上者,該種英語檢測之報名費將全額補助,每位教師每學年以補助一種英語檢測為限。 |
四、 |
宥於本計畫期程係以學年度為規劃,故參與檢測與申請補助之時程應為同一學年度為之,否則礙難補助。 |
五、 |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檢附報名費正本收據、成績單影本(需註明與正本相符)各乙份,連同領據(附件二)逕向臺東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溫泉國小)提出申請。 |
六、 |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詢臺東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溫泉國小)湯主任(089-512354#202或E-Mail:tiffany@hses.ttct.edu.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