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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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公告單位 | 教師兼體衛 尤凱評 |
日期起迄 | 2022-03-08 00:00~2022-03-15 23:50 更新時間: 2022-03-08 11:25:47 |
訊息內容 |
本次放寬防疫措施如下: (一). 增加4種可免戴口罩之場合及活動: 1. 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2. 於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 3. 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者,或無同車者時。 4. 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二). 刪除賣場、超市、市場人流管制及不得提供試吃規定。 (三). 刪除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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