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東縣政府修正「臺東縣政府加強職員勤惰差假補充規定」,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管理員 白濙慈
日期起迄
2019-12-31 00:00
~
2020-01-07 23:50
更新時間: 2019-12-31 14:37:55
訊息內容
旨揭補充規定考量本縣至縣外出差之交通方式已更趨便利,並可利用便捷之交通工具縮短行程,為使公(出)差規範更符合實際、合理及兼顧彈性,爰修訂公(出)差天數之核給標準;為期合理一致之規範,本校參照「臺東縣政府加強職員勤惰差假補充規定」,規範本校同仁出差天數核給標準。
檢附
臺東縣政府加強職員勤惰差假補充規定
臺東縣政府加強職員勤惰差假補充規定修正對照表
附表、臺東縣政府員工出差天數核給標準表
附表、臺東縣政府員工出差天數核給標準表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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