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東縣政府修正「臺東縣政府加強職員勤惰差假補充規定」,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管理員 白濙慈
日期起迄 2019-12-31 00:00~2020-01-07 23:50 更新時間: 2019-12-31 14:37:55
訊息內容
  1. 旨揭補充規定考量本縣至縣外出差之交通方式已更趨便利,並可利用便捷之交通工具縮短行程,為使公(出)差規範更符合實際、合理及兼顧彈性,爰修訂公(出)差天數之核給標準;為期合理一致之規範,本校參照「臺東縣政府加強職員勤惰差假補充規定」,規範本校同仁出差天數核給標準。
  2. 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