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助對象:國中、小學生,以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的學童 為主要補助對象。2.補助金額:國中生新臺幣(以下同)每名2,000元,國小生每名1,000元。3.補助項目: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及課業輔導費。
4.申請截止日: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