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1年至113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經公開徵選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信託)獲選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管理員 彭冠儒
日期起迄 2021-11-19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1-11-19 08:29:18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0年11月15日總處給字第11040014012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有適當貸款管道,以解決購置房屋資金之需求,原行政院人事局(嗣後改制為人事總處)自95年起規劃辦理本貸款,並以三年為一期,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本期合約將於110年12月31日屆滿,經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臺灣銀行及中國信託獲選為公教員工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相關規定請參閱本貸款說明資料,辦理方式請逕洽臺灣銀行及中國信託各分行辦理。
三、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貸款係徵選最優惠貸款條件之金融機構,轉介予公教員工,貸款資金由承作金融機構自行籌措,利息則由借款人全額負擔,人事總處不負貼補之責。
(二)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借款約定書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人事總處不涉入處理。
(三)本貸款係臺灣銀行及中國信託負授信風險,依借款人各項條件評估其貸款額度及還款期限,爰各該行就本貸款具有最終准駁核貸權。
四、檢附原函影本及本貸款辦理說明資料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