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行政院核定「軍公教員工擔任各機關(構)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表」,並自112年3月2日生效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管理員 童金英 |
日期起迄 |
2023-03-24 00:00~2023-03-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24 11:14:15 |
訊息內容 |
轉知: |
行政院核定「軍公教員工擔任各機關(構)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表」,並自112年3月2日生效,「各機關(構)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標準數額表」自即日停止適用。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5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09216號函暨行政院112年3月21日院授人給字第1120000683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行政院函文影本、教育部函文影本及「軍公教員工擔任各機關(構)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表」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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