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行政院核定「軍公教員工擔任各機關(構)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表」,並自112年3月2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管理員 童金英
日期起迄 2023-03-24 00:00~2023-03-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24 11:14:15
訊息內容
轉知: 行政院核定「軍公教員工擔任各機關(構)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表」,並自112年3月2日生效,「各機關(構)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標準數額表」自即日停止適用。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5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09216號函暨行政院112年3月21日院授人給字第1120000683號函辦理。
二、 檢附行政院函文影本、教育部函文影本及「軍公教員工擔任各機關(構)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