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杏壇芬芳獎」薦送相關事宜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管理員 白濙慈
日期起迄 2019-11-28 12:50~2019-12-27 16:00 更新時間: 2019-11-28 14:48:44
訊息內容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杏壇芬芳獎」推薦資格如下:
    三年內具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且五年內未獲教育部特殊優良事蹟表揚者,得為被推薦之對象:
    1. 充分發揮教育愛,富有感人之教育事蹟。
    2. 盡心盡力為教育服務,並具有犧牲奉獻或端正教育風氣之特殊事蹟。
    3. 其他感人之事蹟足為杏壇之表率。
  2. 如有意推薦人員者請於108年12月27日(五)前將「杏壇芬芳獎」推薦表(如附件)送人事室以俾辦理。
  3. 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