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公告日期
1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與範例 2021-04-07
2 有關各級政府機關(構)以「任務編組」成立惟實際辦理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2條第1項第11款 工務、建築管理、城鄉計畫、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 務之主管人員,以及兼任本法第2條第1項職務之人員,是 否屬本法第2條之公職人員乙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2019-12-07
3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3款所稱「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意涵,詳如說明,請查照。 2019-11-29
4 請各機關加強宣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2條之公職人員於涉及本人考績及獎懲案時應自行迴避,請查照。 2019-11-25
5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業經行政院、考試院及監察院於108年8月1日會銜發布 2019-09-09
6 有關公職人員、其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地區義勇消防總隊長及相關職務,是否符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第1項第4款但書規定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2019-09-17
7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第25條第3項所定「核定同意補助時,應即副知監察院」,僅指「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之情形,請查照。 2019-09-26
8 1080805「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業經行政院與考試院、監察院於108年8月1日以院臺法字第1080095192號、考臺組貳一字第10800057421號及院台申貳字第1081832173A號令會銜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2019-08-14
9 1080801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所稱「依法令規定」之定義乙案 2019-08-14
10 有關各級民意機關民意代表,進用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該機關內之公費助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適用疑義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2019-09-09
11 有關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之聘任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4條第3項「其他相類似之人事措施」乙案,請查照。 2019-09-09
12 行政中立 201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