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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3年2月1日移署移字第11300157743號 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3年2月22日至113年3月22日於新住民 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 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 上申請,並自系統列印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務請 簽名)、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3年3 月29日前,郵寄至本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 號)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3年5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核發獎項及金額:核發獎 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 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 照獎勵金。 (三)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 (勵)學金。 (四)報名方式: 1、申請「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 「新住民及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新住民及子女清寒 助學金」者,均須由「現就讀學校」至本系統申請。 2、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人」至本 系統申請。 三、本系統於113年2月22日至113年3月22日開放受理報名,惠 請協助周知所轄各級學校,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子女 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 四、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 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洽詢下列專線: (一)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604、2605、 2606、2548、2549及2579。 (二)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分機223、587、 212、399、357及316。 五、旨案計畫業上稿於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教育文化/獎助 學金網頁(網址:https://ifi.immigration.gov.tw /wSite/ct?xItem=96478&ctNode=37277&mp=1#aC),以多 元管道加強宣導。
校內申請截止日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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