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2學年度第2學期「大樹計 畫 -獎助學金」調查及申請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郭綺瑛
日期起迄 2024-03-13 00:00~2024-03-2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3-13 10:52:29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泰世華銀行文化慈善基金會(以下稱基金
會 ) 113年3月1日國世基金會字第1130000017號函及112學
年度 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補助臺東縣學童大樹計畫獎
助學金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獎助學金辦理方式如下:
(一)補助對象:國中、小學生,以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的學
童 為主要補助對象。
(二)補助金額:國中生新臺幣(以下同)每名2,000元,國小生
每名1,000元。
(三)申請方式(詳如申請表)。
(四)本案不限定補助項目。
三、請貴校於113年3月31日(含)前(離島地區請於此日期前寄
達) 依照各校分配申請人數及下列文件核章後(影本務必蓋「與 正本相符章」及「職章」或「處室圓戳章」)送承辦
學校【 豐田國小】辦理: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每生1張)及以下文件:
1、成績證明,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須達60分。
2、前一學期獎懲紀錄。(需「無記過」處分,國小免附
獎 懲紀錄)。
3、證明文件(擇一辦理):
(1)(中)低收或清寒證明。
(2)家遭變故證明文件(如家庭成員住院證明、事故證
明 等)。
(3)導師簽註意見證明(於「申請表」中說明即可)。
(二)核章「學童補助資料暨印領清冊(須學生簽名或核章)」
「 正本1份」。
(三)上述核章印領清冊「影本2份」(本府及承辦學校留
存)。
四、上述表件請學校自行留存影本各1份備查及日後核銷使
用。

校內截止日3月20日(三)   以利後續審核與作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