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泰世華銀行文化慈善基金會(以下稱基金 會 ) 113年3月1日國世基金會字第1130000017號函及112學 年度 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補助臺東縣學童大樹計畫獎 助學金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獎助學金辦理方式如下: (一)補助對象:國中、小學生,以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的學 童 為主要補助對象。 (二)補助金額:國中生新臺幣(以下同)每名2,000元,國小生 每名1,000元。 (三)申請方式(詳如申請表)。 (四)本案不限定補助項目。 三、請貴校於113年3月31日(含)前(離島地區請於此日期前寄 達) 依照各校分配申請人數及下列文件核章後(影本務必蓋「與 正本相符章」及「職章」或「處室圓戳章」)送承辦 學校【 豐田國小】辦理: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每生1張)及以下文件: 1、成績證明,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須達60分。 2、前一學期獎懲紀錄。(需「無記過」處分,國小免附 獎 懲紀錄)。 3、證明文件(擇一辦理): (1)(中)低收或清寒證明。 (2)家遭變故證明文件(如家庭成員住院證明、事故證 明 等)。 (3)導師簽註意見證明(於「申請表」中說明即可)。 (二)核章「學童補助資料暨印領清冊(須學生簽名或核章)」 「 正本1份」。 (三)上述核章印領清冊「影本2份」(本府及承辦學校留 存)。 四、上述表件請學校自行留存影本各1份備查及日後核銷使 用。
校內截止日3月20日(三) 以利後續審核與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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