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以下稱獎學金要點)辦理。 |
二、 |
倘貴校有意申請,請依照旨揭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請參閱附件)依限檢具資料寄達本案承辦學校武陵國小,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學業》優秀獎學金:查本要點第十四點之規定,獎學金名額,由國教署視年度預 算及原住民學生之比率分配(詳如實施計畫第十點及辦理流程-頁4及頁5),合先敘明。 |
1、 |
本學期轉學生須向原轉出學校(提供成績之學校)提出申 請。 |
2、 |
收件時間:請於113年3月28日前寄送武陵國小(離島地區請於截止日前寄到),俾利本府審查及彙整後寄出。 |
3、 |
申請文件(四者皆需完成,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章」 及「承辦人員職章」) : |
(1) |
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身分證明文件以能辨識原 住民族身分即可,倘無戶口民簿影本,可提供學校工務系統查詢資料(需蓋有處室圓戳章)。 |
(2) |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及獎懲紀錄(國小免附獎懲紀錄)。 |
(3) |
「申請書」(請務必使用附件之申請書)與「合格名冊」需核章後寄送。 |
(4) |
上傳申請「第一階段合格名冊」計1份(倘要多爭取分 配表以外之名額,請再上傳「第二階段備取」名冊, 共計2份)之電子檔於電子表單(Google表單網址:https://reurl.cc/80mlYR)。 |
(5) |
申請資格及各階段獎學金金額:請參閱獎學金要點。 |
(6) |
學業優秀獎學金之申請比序:請參閱獎學金要點,惟本府「原住民學業優秀學生獎學金」審查小組,於資料審查後,有最後核定名單決定權。 |
1、 |
受理獲獎期間為112年4月16日至113年4月15日者,收件 時間:請於113年5月8日前寄達武陵國小(離島地區請於截止日前寄到),俾利本府彙整後寄出。 |
2、 |
才藝優秀獎學金「個人賽」及「團體賽」僅能擇一申請 , 若同時提出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
3、 |
申請文件(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章及承辦人員職章): |
(1) |
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身分證明文件以能辨識原 住民族身分即可,倘無戶口民簿影本,可提供學校工務系統查詢資料(需蓋有處室圓戳章)。 |
(3) |
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
(4) |
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 |
(6) |
另請上傳申請名冊之電子檔於電子表單(Google表單網址:https://reurl.cc/XqnXNa)。 |
4、 |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與團體賽特殊才藝申請資格及各項獎 學金金額:請參閱附件。 |
三、 |
為鼓勵優秀傑出學生,倘符合上開「學業」及「才藝」優 秀獎學金之資格者,可同時提出申請。 |
四、 |
有關本要點第三點申請資格中有關「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 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係 指不得重複領取針對原住民學生所規劃之專屬獎學金,其餘 「一般獎學金」及「清寒助學金」則非本要點重複領取所限制的範圍。 |
五、 |
有本案相關問題請電洽武陵國小承辦人江小姐,電話:551249分機208。 |
校內截止日3月21日(四) 以利後續評比審查與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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