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管理員
日期起迄 2021-04-01 00:00~2021-05-31 23:50 更新時間: 2021-04-01 15:50:25
訊息內容
一、 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之教師應於110年4月20日至110年4月29日自行上網填報資料(https://tas.kh.edu.tw/)。參加縣外介聘之學校請於110年5月4日前受理所屬教師縣外介聘申請,並進行初審。
二、 縣外聘積分審查時間:110年5月5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地點:卑南國小,為避免人員集中,請各校依下列時間分區前往:
(一) 上午9時至12時為臺東區及關山區學校。
(二) 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為離島地區、大武區及成功區學校。
三、 貴屬前往辦理積分審查人員,惠請各校核予公假半日或1日(課務自理),請依各校路程遠近覈實核予公假。
四、 本年度因應疫情避免群聚,建議各校原則委派1名人員前往進行審查,申請人非親赴卑南國小者,應填妥託書委託他人前往辦理;另審查當日應配合體溫量測並應自行配戴口罩。
五、 申請人審查當日應備妥下列文件:
(一) 縣外介聘申請表(請以A3規格列印)。
(二) 證明文件:應附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訖歸還;影本請依下列順序排列:1.身分證件2.教師證書3.109學年度聘書4.介聘原因證明文件5.年資積分證明6.考績證明7.獎懲證明8.研習證明9.研習時數積分審查一覽表。前述考績證明、獎懲證明請各校人事人員協助自WebHR系統列印相關資料,經學校人事管理員核章後,連同正本攜至會場審查。
六、 有關離島地區學校教師之介聘,請依離島建設條例及教育部相關函釋辦理。
七、

有意申請介聘教師應詳加考量是否參加介聘並審慎選填志願 ,倘經達成介聘復放棄介聘結果,十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 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議 處。

作業要點

申請表

積分審查參考原則

填表說明修正對照表

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

作業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