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流程公告(1)發放樣書:即日起至110/5/10(2)教師初選:110/5/11~110/5/14,完成初選,並填寫評選表。(3)領域複選:110/5/17 領域會議,請攜帶評選表,於領域會議報告,進行縱向課程連結與討論。(4)教科書評選委員會:110/5/18(二)08:15,決議選用版本。(5)公告:經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可後公告至校網。(6)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教科書銷售規範說明注意:再次宣達教師選書,應本公正、中立、客觀之態度,杜絕關說、利用,選用能引導學生獲得良好學習效果之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