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本(110)年8月10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731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訊息分類 健康中心
公告單位 護理師
日期起迄 2021-08-20 00:00~2021-08-27 23:50 更新時間: 2021-08-20 15:35:49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臺東縣衛生局110年8月16日東衛疾字第1100165113號函辦理。
二、 旨揭附件掛載於教育處網站首頁公告處,請逕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