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4129號函辦理。 |
二、 |
指揮中心現階段提供學生接種之COVID-19疫苗廠牌為BioNTech,應接種劑次為兩劑,接種間隔至少28天,並採自願性質,兩劑皆需經由家長同意後執行接種。 |
三、 |
旨揭學生採「校園集中接種COVID-19疫苗模式」,包括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年齡滿12歲之國中、高中、高職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含17歲(含)以下專四及專五生]、外僑學校、少年矯正學校及少年觀護所學生、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以下統稱學校)學生、自學學生等,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
(一) |
請貴校於110年9月8日起,與轄區衛生局協調排定接種日期、場地、動線等詳細接種程序及作業,並於排定之接種日期前,協助分發由衛生單位提供之「BioNTech(BNT162b2) 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如附件1),經家長簽回後彙整統計意願人數,於110年9月16日前提供轄區衛生局/所「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學生具接種意願名冊」(如附件2),俾利後續安排接種作業。 |
(二) |
請配合轄區衛生局設置友善學生之接種環境、建立因應學生可能發生之暈針及立即性過敏反應之應變機制,並運用各項資源進行宣導,積極協助學生接種作業之執行。 |
四、 |
持接種通知至指定合約醫療院所接種之學生,包括滿12歲之國小學生、未於校園集中接種日程接種疫苗之學生及境外臺校學生、未具學籍自學生,請貴校依調查之接種意願發送「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後注意事項及接種通知單(樣本)」(如附件3,可依發送單位之需求調整格式),由家長帶學生至衛生局安排之合約醫療院所接種,並提供轄區單位接種名冊(參考附件2格式)。 |
五、 |
具本國籍無本國學籍之滿12歲至17歲(含)者,依指揮中心宣布時程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符合預約資格者或收到簡訊提醒即可預約接種,或依教育單位/社政單位提供名冊接種。 |
(一) |
請參考前項指引,妥善規劃校園集中接種相關緊急應變機制(如暈針及可能發生立即性過敏反應等)與疫苗接種後可能產生副作用之衛教注意事項及各項因應措施。 |
(二) |
本次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為首次針對滿12歲以上之青少年族群,建議擇定過去執行成效優良之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並請對轄區所屬學校衛生組、校護及協助校園集中接種作業之合約醫療院所醫護團隊,於相關會議/說明會/教育訓練加強接種作業宣導及緊急處置應變流程,以利校園集中接種順利進行。 |
(三) |
請於彙整各校學生意願人數及預定接種期程後,提報疫苗需求,相關格式及提報期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另行通知各衛生局窗口。 |
七、 |
檢附「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程序建議指引」(附件4)、「COVID-19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程序及工作指引」(附件5)、「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問答輯」(附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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