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因應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1份
訊息分類 健康中心
公告單位 護理師
日期起迄 2021-10-05 00:00~2021-10-12 23:50 更新時間: 2021-10-05 08:52:50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24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18366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於110年8月17日函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合先敘明。
三、 考量國內疫情尚為穩定,教育部希冀能於兼顧學生健康及學習權益下穩定發展藝術教育,爰以專案有條件開放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
四、 請督導所屬團隊確實遵循本注意事項進行練習,並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教育部亦將持續配合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本注意事項。
五、 依本注意事項附件1規範,學校應於每次練習時進行自我查檢,每月1次逕送自我檢查表至本府備查;本府亦將定期查核各校團隊練習之防疫情形。
六、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廖窈萱老師(02)7736-6223、或本府承辦人322002分機1509。
(二) 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陳聖蕙小姐(02)7736-6227、或本府承辦人322002分機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