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因應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1份 |
訊息分類 |
健康中心 |
公告單位 |
護理師 |
日期起迄 |
2021-10-05 00:00~2021-10-12 23:50
更新時間: 2021-10-05 08:52:50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24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18366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於110年8月17日函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合先敘明。 |
三、 |
考量國內疫情尚為穩定,教育部希冀能於兼顧學生健康及學習權益下穩定發展藝術教育,爰以專案有條件開放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 |
四、 |
請督導所屬團隊確實遵循本注意事項進行練習,並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教育部亦將持續配合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本注意事項。 |
五、 |
依本注意事項附件1規範,學校應於每次練習時進行自我查檢,每月1次逕送自我檢查表至本府備查;本府亦將定期查核各校團隊練習之防疫情形。 |
(一) |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廖窈萱老師(02)7736-6223、或本府承辦人322002分機1509。 |
(二) |
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陳聖蕙小姐(02)7736-6227、或本府承辦人322002分機15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