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學校新生體檢/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請貴校依流程並配合衛生單位辦理,共同執行結核病防治工作,以維護師生健康
訊息分類 健康中心
公告單位 護理師
日期起迄 2022-02-24 00:00~2022-03-03 23:50 更新時間: 2022-02-24 08:58:53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7033號函辦理。
二、 旨揭流程修訂重點摘述如下:
(一) 學校辦理新生/定期體檢胸部X光檢查,發現與結核病相關異常者(活動性肺結核有空洞、活動性肺結核無空洞、肺結節鈣化、肋膜腔積水、支氣管擴張、肺浸潤、肺結節等),應通知學生就醫複診或轉介治療,並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通報校安系統。
(二) 倘有結核病個案,請配合衛生機關說明會辦理、執行疫情調查,及提供相關接觸者聯繫方式。
三、

請參考校園結核病防治專書(https://cpd.moe.gov.tw/articleInfo.php?id=390)及善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結核病防治專區資訊(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j5_xY8JbRq3IzXAqxbnAvQ),與衛生機關配合,共同執行防疫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