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55130號函辦理。 |
二、 |
鑒於教育部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計畫實施迄今已滿週年有餘,經彙整學生團體意見、各業務單位實施經驗及建議,爰修訂校園及部屬場館提供多元生理用品指引,提示各級學校及部屬場館提供多元生理用品的方式及原則,以作為執行之參考。本次修訂重點摘要說明如下 |
(一) |
增訂規劃原則:校園及部屬場館可依組織編制及分工,建構執行細節及內容,各級學校可結合性別平等教育工作共同推動,以落實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等各項措施。 |
(二) |
修訂目的、提供原則、提供形式、專人管理及多元宣導內容。 |
三、 |
檢送修訂「校園及部屬場館提供多元生理用品指引」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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