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交通安全宣導:「汽機車行經路口遇行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汽機車行經路口均應慢看停」。 |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公告單位 | 訓導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0-08-03 00:00~2020-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0-08-03 13:32:24 |
訊息內容 |
近年行人於路口行穿線遭汽機車撞擊之交通事故有攀升趨勢,應強化道安規則103條規定重點內容的宣導,即汽機車於路口前應減速、遇有行人穿越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的核心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