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交通安全宣導:「汽機車行經路口遇行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汽機車行經路口均應慢看停」。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訓導組長
日期起迄 2020-08-03 00:00~2020-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0-08-03 13:32:24
訊息內容

近年行人於路口行穿線遭汽機車撞擊之交通事故有攀升趨勢,應強化道安規則103條規定重點內容的宣導,即汽機車於路口前應減速、遇有行人穿越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的核心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