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衛生福利部函釋「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措施,若進入公司後是否符合外出之定義案,詳如說明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公告單位 |
護理師 |
日期起迄 |
2021-08-05 00:00~2021-08-12 23:50
更新時間: 2021-08-05 08:51:58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臺東縣衛生局110年7月29日東衛疾字第1100023649號函辦理。 |
二、 |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措施係防範民眾在外會與不特定人士近距離接觸造成傳播風險。 |
三、 |
倘處於不會接觸不特定人士之內勤辦公室,於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隔板情況下,可暫免全程佩戴口罩,惟交談或起身與他人有可能近距離接觸時,仍應佩戴口罩。 |
四、 |
旨揭附件掛載於教育處網站首頁公告處,請逕行下載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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