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修正「臺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及約僱人員薪給支給標準表」各1份,自110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 詹瑞成
日期起迄 2020-06-10 00:00~2020-06-17 23:50 更新時間: 2020-06-10 13:08:10
訊息內容
一、 依據行政院109年5月1日院授人給字第10900311971號函修正各等別約僱人員報酬薪點採級距設計及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薪點折合率調整。
二、 本次修正重點除依前開函釋改採級距設計,並依行政院79年12月24日臺79人政肆字第53044號函略以,兼顧服務於山僻、離島地區約聘、僱人員之辛勞及羅致人才需要,應由各主管機關在同一地區編制內公教員工「地域加給」之「基本標準」金額範圍內,衡酌實際狀況,加計地域加給。
三、 中央補助款、部份自籌縣預算配合款補助計畫之約聘僱人員,原則依各該補助計畫支給,惟如補助經費內含地域加給則得參酌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支給標準辦理。
四、 另有關本府一般性社會工作員(含社會工作督導員)及保護性社會工作員(含社會工作督導員)約聘人員薪給支給標準,仍依原函頒規定辦理。